衡陽法庭筆記|在微信群內被他人造謠“已去世” 該怎么維權
2025-05-14 10:01:35 來源:中國衡陽新聞網 作者:唐家華
原、被告為某集資詐騙案的投資受害人,因維權追贓需要,被告陳某建立微信聊天群并擔任群主,原告譚某為該群的成員。
2024年5月,原告在聊天群轉發了一則維權信息通報。被告認為原告發送的通報內容不實,于當日在其所建立的維權群中發布信息稱“譚某夫婦因車禍去世,請各位好心人轉發,通知其家人與火葬場聯系”,該信息后附有原告及其妻子的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等個人基本信息,又在微信群發布消息稱“以上轉發11個500人總群”。
同日,被告又將上述信息通過微信私發給原告,原告對被告予以回復。由于被告在明知原告未發生車禍且已回復其信息的情況下,仍未對發布的不實信息進行澄清,亦未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導致群成員紛紛在群內發布慰問信息,甚至準備前往悼念。(衡陽新聞網記者唐家華整理)
法院判決:被告在其發布不實消息的群內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并向原告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官說法:在社交平臺上公然發布侮辱性言論或惡意散布不實信息,不僅可能對他人社會評價造成負面影響,構成對公民名譽權的侵害,同時還可能因不當公開他人個人信息,造成對他人隱私權的侵犯。這一侵權行為既違背社會公序良俗,也將面臨法律的追責。
記者手記:這不就是睜眼說瞎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