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城區車輛停放秩序!南岳區發布有關事宜公告
2025-03-31 23:13:32 來源:中國衡陽新聞網 作者:邵俊杰
衡陽新聞網訊 記者邵俊杰報道 3月31日,記者自南岳區獲悉,為進一步規范城區車輛停放秩序,營造整潔有序、安全文明的城市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查處機動車違法停車操作規程(試行)》《衡陽市機動車停車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南岳區日前發布有關事宜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并對在南岳城區道路、公共區域亂停亂放車輛的行為進行集中整治。
記者自該公告中了解到,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按要求停放在規定區域,禁止在城區道路停車位和停車標線以外的區域停放,禁止隨意占用人行道、盲人道、消防通道停放車輛。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和未施劃停車泊位的道路兩側、以及人行橫道、網狀線、公交及出租車臨時停靠點禁止停放車輛。道路上機動車輛停放須按“入位、順向、有序”要求停放,人行道上機動車輛停放車頭一律朝向商鋪;人行道上摩托車(含三輪)和非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在區城管執法局依法施劃的停車位內,車頭一律朝向道路方向。
“僵尸車輛”(在道路兩側、停車場、綠化帶等區域長期停放無人使用,外觀殘舊破損的車輛)車主須在公告之日起三日內自行將車輛移走,未按規定自行清理的車輛,將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依法進行集中清理、予以拖移或報廢。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在道路上擅自設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車泊位;禁止在停放泊位上設置障礙物強占停車位;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禁未經批準擅自占道舉辦開業慶典、打折促銷等宣傳活動。
凡違反本公告的規定,南岳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與交警部門依法依規對車輛予以查處,強制拖離產生的拖車費用由車主自行承擔,同時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