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東法院|開啟多元解紛新模式,高效為農民工討薪44萬元
衡陽新聞網訊 通訊員劉尚球、趙芝蘭 記者唐家華報道 “謝謝你們!原來官司可以在村里解決,還不花一分錢。”近日衡東縣人民法院石灣人民法庭通過網格特邀調解員就地化解一起農民工討薪案,龍某、丁某二人在拿到司法確認裁定書后為這一高效解紛模式點贊道謝。
2017年至2020年間,劉某在衡東縣承包多處農田及水利建設項目,將部分工程任務交由龍某、丁某二人組織的施工隊進行施工。工程完工后,經雙方結算,劉某應付給龍某、丁某施工隊勞務工資共計59萬元,實付15萬元,欠付44萬元。事后,龍某、丁某多次催討,劉某均以發包方未足額支付工程款為由拖延。無奈之下,龍某、丁某二人遂將劉某起訴至法院,要求支付勞務費44萬元。
石灣人民法庭負責人郭朋程在收到訴訟材料后,經審查發現,該案涉及到龍某、丁某二人施工隊中30多名農民工工資問題,如不妥善化解,可能激發矛盾,于是立即聯系了被告劉某所在村的網格特邀調解員,在講明案件的由來及法律規定后,建議由網格特邀調解員做一做劉某的思想工作,妥善處理好此事。經過網格長廖鵬松與網格特邀調解員文學的耐心調解,龍某、丁某二人與劉某最終達成調解協議,考慮劉某目前資金緊張,二人同意其分期支付,即在調解之日起十五日內先行支付21萬元,余款23萬元在2023年6月30日前付清。同時,為確保調解協議具有強調執行力,衡東法院石灣人民法庭應雙方申請,在審查后出具了司法確認裁定書。
據悉,為進一步深化訴源治理,切實將矛盾糾紛化解在源頭,今年8月衡東縣縣委政法委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司法參與社會矛盾糾紛治理化解的實施方案》,在全縣推動建立鄉村治理“三個一”新模式,即一鎮(鄉)一法官、一網格一特邀調解員、一村一聯絡站。“三個一”工作機制的運行,進一步暢通了法官與網格單元的溝通聯系渠道,將解紛關口前移,實現了化解糾紛中法官析法與村官明理的雙結合。8月以來,衡東縣人民法院通過網格特邀調解員化解矛盾糾紛5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