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1年度政工專業職稱評審工作的補充通知
各市州政工專業職改辦,省直有關廳局(單位)人事(職改)部門:
根據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77號)精神,為做好2021年度全省政工專業職稱評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標準條件
政工專業嚴格落實全省統一職稱管理政策,嚴格執行省職改辦、省政工專業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湖南省政工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湘職改辦〔2018〕9號,以下簡稱《評價辦法》)的標準條件。為更準確地把握標準,現將有關要求進一步明確:
1.關于申報參評人員范圍?!对u價辦法》第三條列出適用本辦法的六類人員,參評人員不論其職務屬于哪一類,都必須符合“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專職人員和以主要精力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員”這一根本要求,須是在管理崗位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員,各單位在組織申報、資格審查和評審時,要從承擔的工作職責、投入時間精力等方面綜合考量,不能簡單地以職務論取,不得推薦其他崗位人員;
2.關于從事政工的年限?!对u價辦法》第七條對政工專業工作經歷作了規定,2021年參評人員從事政工的年限以2021年12月為截止日期。比如要求現在政工崗位、且申報前近3年連續在政工崗位,也就是參評人員應從2019年1月以前(含1月)連續在政工崗位工作至今;
3.關于中央、省級黨報黨刊和有新聞采編資質網站的認定。為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指導性,根據實際情況,對《評價辦法》中的中央、省級主要黨報黨刊和有新聞采編資質的網站進行了明確(附件1、附件2)。
二、材料要求
(一)職稱評審材料(一)
1.職稱評審材料(一)目錄(附件3);
2.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3.任現職稱(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4.任現職稱的聘用合同復印件;
5.破格申報參評人員的破格報告和有關證明材料;
6.近5年(2016—2020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
7.《專業技術職稱申報材料公示表》原件(省人社廳制定);
8.政工專業知識考試合格證明(2019年參加考試人員提供政工專業知識考試合格證復印件、2020年參加考試人員提供考試成績查詢網頁截屏打印稿、2021年參加考試人員提供網站打印的考試成績單);
9.事業單位通過人事代理機構申報參評人員未納入崗位設置管理范圍的證明;
10.部隊轉業干部(專業技術士官)、黨政機關調入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人員相關證明材料(轉業證明材料、公務員登記表及任職文件);
11.取得現有職稱后違紀違規情況材料(此項沒有可不提供);
12.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統一裝訂成冊,加“xx同志職稱評審材料(一)” 封面)
(二)職稱評審材料(二)
1.評審材料(二)目錄(附件4);
2.外語、計算機考試相關合格材料復印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繼續教育合格證明原件,加“xx同志高級職稱外語、計算機、繼續教育材料”封面裝訂成冊;
3.個人述職報告1份;
4.《個人述職評議情況表》原件(省人社廳制定);
5.任現職稱以來獲得的獎勵、榮譽證書、鑒定材料復印件,加“xx同志高級職稱工作業績材料”封面裝訂成冊;
6.論文代表作、專著原件;
7.任現職稱以來取得的所有研究成果(含代表作)匯編,每人呈報的研究成果最多不超過8篇(項)。專著提供封面、目錄、后記、版權頁復印件1份;報刊雜志公開發表的文章提供雜志封面、目錄、文章復印件和查重報告各1份;政研課題提供課題成果文章、結項通知(證書)復印件各1份;優秀政研成果提供政研文章、獎勵通報(證書)復印件各1份;網上發表的文章提供紙質文稿、網站全文截屏打印稿各1份。上述所有材料加封面“xx同志政研成果匯編”、成果目錄(代表作排第一,并在目錄標注),裝訂成冊;
8.市州或廳局申報參評人員花名冊1份,加蓋公章;
9.《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一式2份(省人社廳制定);
10.思想政治工作人員高級職稱評審綜合材料,一式5份(附件5)。
(三)填報整理要求
1.所有材料、表格要填寫工整、清楚。凡簽名處必須本人親筆簽名,按要求留手印。申報參評人員填報工作單位一欄時應明確到所在的具體單位。
2.所有送審材料應統一裝入送審材料檔案袋內,在檔案袋的正面,應寫明申報參評人員姓名、單位及申報參評職稱名稱,并列出評審材料目錄,在檔案袋的底端封口處應醒目地寫上申報參評人員所在(送審)單位名稱。
3.職稱評審材料(一)和(二)中所提供的復印件和查重報告,均須加蓋單位公章和驗證人簽名。
4.評審材料要求表格均可從省人社廳官網“職稱和職業資格”欄目(http://rst.hunan.gov.cn/ztzl/zchzyzg/)查詢下載。
5.各相關單位要認真組織材料的填寫、審核,確保材料真實、規范、完整。對申報參評人員進行個人述職評議和工作滿意度測評、《評審綜合材料》中的“組織考核和推薦意見”的填報,必須由申報參評人員所在單位職能部門負責,人事(職改)部門的干部本人申報參評的,在組織測評、考核推薦、材料審核等環節,按要求實行回避。
6.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未按要求填報或未按要求審核蓋章的申報參評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
7.為加強政工專業技術職稱的服務管理工作,市州企事業單位在向各市州職改辦報送材料的同時,將申報參評人員名單向市州政工專業職改辦報備。
三、其他事項
1.政工專業高級職稱申報參評材料、評審職數申報等相關材料按照省人社廳統一要求組織報送。
2.政工專業高級職稱評審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
3.有政工專業中級職稱自主評審權的省直單位按照《評價辦法》和有關要求自行組織中級職稱評審,評審方案應在開評前5個工作日報省政工專業職改辦備案,評審結果應在年度評委會投票工作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結束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將公示無異議人員提交省政工專業職改辦備案,由省政工專業職改辦對證書統一編號,盡早發文,有異議人員,待處理結束后另行備案。
其他省直單位要認真做好中級職稱組織申報、資格初審和形式審查等工作,于2021年10月12日統一將材料報省政工專業職改辦,材料填寫報送參照高級政工師的有關要求,《思想政治工作人員中級職稱評審綜合材料》表格另發,報送地點另行通知。
各市州可根據《評價辦法》要求,結合各地區、各單位實際,規定中級職稱申報材料要求,評審結果按要求向省政工專業職改辦報備。
4.報省政工專業職改辦的申報參評材料,待評審結束后,退還論文代表作、專著原件和通過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一份),其它材料不退還。
5.各級政工專業職改部門要認真履職,持續加強職評工作的政策宣傳和服務指導,加強政工隊伍的交流培訓和教育管理,切實發揮好職稱評價指揮棒和風向標作用,提升政工師隊伍能力素質,推動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創新發展。
附件:
湖南省政工專業職改辦
2021年6月23日